学院组织学习《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
来源🧧:党工部 赖仁新
发布日期: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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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3月16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举办学习会🧏🏽♂️。组织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后备干部)⚗️、各党总支(支部)委员,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精神、南平市和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要求的责任感◽️。
学习会上𓀕,学院党委书记高建富指出,《暂行规定》将省委书记尤权提出落实主体责任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的“五抓五看”要求,进一步细化为27条具体举措🦦,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谁来承担👨🏻⚖️、体现在什么地方🏃♂️➡️、怎么追究的问题,使主体责任可检查、可落实🧑🏼🚀、可问责🫱🏻。学院各级党组织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严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把《暂行规定》和“两个清单”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下一阶段,各级党组织、各处室系部要认真领会把握《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和“两个清单”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学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